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“四不准”规定的通知
各学院(校区):
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9〕22号)精神,教育部5月10日发布通知: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“四不准”规定,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通知还强调,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。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,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,要认真核查,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。同时教育部还将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随机抽查。
根据此通知精神,现公布我校的举报电话为84401066,举报邮箱:just1066@163.com 。
江苏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
2019年5月28日